
保护标志碑

地表陶片

遗址局部
温家河遗址位于神木县中鸡镇前鸡村东300米处,东南距神木县城约60公里,温家河自东西向西从遗址南部流过。遗址内地地势平坦,现用作耕地,种植玉米等农作物。另有杨树、沙蒿等植被。
该遗址于1987年文物普查时发现,面积约8万平方米,遗址内分布有大量的陶片、瓦片及瓷片。陶片皆为灰陶,多素面,可辨器形有罐、盆、豆等。板瓦多外施绳纹,内为布纹。采集有云纹瓦片残片等,另在遗址内还遗存有大量唐、宋时期瓷片。
遗址内断壁处文化堆积厚约1-3米,有灰坑等遗迹。
根据遗址内遗物,遗迹分析,七时代为战国一宋。
1893年神木县人民政府温家河遗址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加以保护,并划定了保护范围,建立了群众文保组织,竖立了保护标志。
(县文管办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