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郄林英(1919-1986)
郄林英,1919年9月2日生,神木县花石崖镇郄家坡村人,幼年时家境贫寒,全靠租种地主的土地生活,14岁就被迫做了童养媳。
1934年初,神府革命蓬勃发展,杀贪官、打土豪、分田地的运动,一浪高过一浪。她毅然冲破封建家庭的束缚,参加了妇女会,开始了革命生涯。1935年,担任村妇女会主席;1936年,加入中国共产党,曾任佳芦县苏维埃政府副主席、神木县苏维埃政府劳动部长、神府特委妇女部长等职。
郄林英党性很强,爱憎分明,敢于坚持真理,从不顾虑个人得失。1942年,延安西北党校毕业后,她先后担任晋绥边区兴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兴县土改工作团副团长等职。在土改工作中,她坚决抵制康生等人推行的“群众想怎么办就怎么办”的极左路线,被撤销了职务。直到1949年,她的“右倾错误”罪名才被取消,调任榆林地委妇委副书记,参与了解放榆林时的接管工作。同年7月,她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,到甘肃酒泉地委工作,被任命为妇联主任。
解放后,她曾任玉门石油管理局党委副书记、北京石油科学研究院组织部长等职。“文革”时受到迫害,“文革”后被平反。1983年离休;1986年去世,终年66岁。
郄林英同志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开始,经历了抗日战争、解放战争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。在近50年的革命历程中,她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,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,严于律己,作风正派,服从组织,遵守纪律,联系群众,生活俭朴,勤勤恳恳,努力为党和人民工作,完成了党所赋予的各项任务。她忠于党,忠于党的事业,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,继承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,积极从事党的妇女工作、群众工作和党的组织工作,为党和人民的革命事业奉献了一生。
作者:任山鸣 编辑:李雄伟